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园区首票跨境电商货物出口******
中新社昆明12月14日电 (陈智东)记者14日从昆明海关获悉,近日一票重24吨、货值15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蒙自石榴在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园区报关,并经河口公路口岸出口。这标志着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园区首票跨境电商货物顺利出口。
据了解,这批蒙自石榴采用“9710”通关模式报关,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该模式申报手续非常便捷,通过线上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用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即可,极大压缩了货物流通和周转周期。
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园区是云南省积极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依托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区位优势打造的集产品、仓储、物流、融资、财税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电商生态园。目前园区已实现跨境电商业务进出口装卸、集中查验、转关监管、检疫处理等通关业务“一站式”办理。
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园区首票跨境电商货物的顺利出口,不仅为中越两国经贸往来开辟了新渠道,也为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带来新机遇。昆明海关等相关部门计划支持鼓励企业在境外建设出口产品公共“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建设边境仓,助推河口跨境电商业务高质量发展,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